高中地理生活化教学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9/12/8 11:24:00 编辑:sanwenji 手机版
 
  地理是一门与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基础学科,人们的日常作息和自然现象都与地理知识存在的相应的关联,所以,对高中地理开展生活化教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新课标指出,培养现代公民必备的地理核心素养是地理学科的基本理念,因此,本文从创设生活化教学环境、设置生活化教学问题、运用生活化教学案例三个方面,对高中地理生活化教学进行分析探究。
  一、创设生活化教学环境,引导学生学习热情
  目前,在部分地区的地理课堂教学中,教师依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即课本内容讲读、粉笔黑板画图、重点问题分析,忽视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此外,地理是一门与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学科,断开与生活的联系,无异于本末倒置的教学,有违新课标的教学理念,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应及时转变教学思想,积极创设生活化教学环境,引导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并运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开展地理教学活动,从而提升学生课堂学习的质量和效率。
  例如:在“地球的运动”的教学中,在讲授到“地方时”的部分时,我将课前准备的视频资料通过多媒体投影的方式向学生呈现,让学生更直观的了解统一时区的意义和作用,并向学生讲解有关时区的生活小知识,如亚洲的印度(东5.5区)采用与中央经線相差7.5°的时区,即半区时,还有,有的国家为了充分利用太阳照明,采取本国东时区的中央经线的地方时区,如朝鲜,有的虽然领土辽阔,但仍采用一个时区的区时,如中国采用北京所在的东八区等等,学生听的津津有味。通过多媒体技术的创设环境,激发学生对时区、地方时知识的学习热情,从而对下一步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设置生活化教学问题,培养学生探究意识
  教学问题生活化是地理教学的一个特色教学手法,将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对实际问题的探究意识,提升学生对问题的解决能力,从而满足课标的教学要求,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应根据学生基本学情和认知能力,结合教材教学内容,采用合理巧妙的生活案例设置问题,以此来激发学生对地理问题的探究兴趣,同时,在问题的难易程度上,教师应根据教学进度的变化,及时调整问题内容,从而促进学生对问题的思考。
  例如:在“太阳对地球的影响”的教学中,考虑到学生已对太阳能量的来源及其对地球环境和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掌握太阳活动对地球的影响,我针对学生对知识的学习情况,结合实际生活,设置以下问题,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把握,以及提升对地理问题的探究能力。
  1、下列地区,最适合用太阳灶做饭的是( )
  A、低纬度、太阳高度角大的海南岛
  B、降水少、晴天多的吐鲁番
  C、海拔高、空气稀薄、光照强的青藏高原
  D、地广人稀的东北平原
  2、有人注意到在一周白天中,同一交通信号灯的亮度会出现变化,你认为影响因素主要是( )
  A、海拔高度                   B、电网供电
  C、阴晴状况                   D、交通流量
  三、运用生活化教学案例,提高学生运用能力
  地理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自然学科,其知识专业且种类繁多,专业术语晦涩且道理深奥,对于学生的学习来说,难免出现一些学不会、看不懂的教学现象,然而,地理又是一门与实际生活紧密相联的基础学科,所以,将晦涩难懂的地理知识通过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现象表述给学生,自然而然的就利于学生对地理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因此,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教师应运用生活化教学案例,引导学生将实际问题与理论知识相结合,指导学生从身边的事物入手,仔细观察生活中的地理现象,提高学生对地理知识的运用能力,从而达到地理实践力的培养目的。
  例如:在“城市空间结构”的教学中,学生以初步了解城市功能区的形成原因和基本构成,因此,我结合生活案例,向学生提出思考分区的问题,以此来提高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
  1、工业区为什么“主要分布在城市外围,并沿主要交通干线分布”?
  2、金华市中除住宅区、工业区、商业区外还存在其他功能区吗?为什么?
  3、我校所在区域属于什么功能区?校园内部的学生宿舍又属于什么功能区?这种分布说明了什么?
  总之,开展高中地理生活化教学,有助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提升学生课堂学习质量,同时,运用生活化的教学案例,可以激发学生对地理学习的热情,并帮助学生提高在实际生活中运用地理知识去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发展,除此之外,生活化教学的开展也需要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立足本职岗位,不断创新和钻研教学模式,丰富学生课堂学习内容,提升学生知识学习的能力,从而为学生成长教育的良性发展指明方向。
  参考文献:
  [1]何珍.高中地理生活化教学探微[J].今古传奇:文化评论,2017(1):151.
  [2]常欣,唐世英.高中地理教学生活化探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7(21):6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