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

发布时间:2024/3/3 11:33:00 编辑:ikaixi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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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1
    (县简称)土包(租)字第(年份)号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表)的承包经营权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__(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__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总面积: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村社;姓名: ;面积: ;田: ;土: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 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 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4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流转土地登记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他。 。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
  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总面积: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村社
  姓名
  面积
  田
  土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20xx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20xx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6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 。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 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解决甲方员工上下班问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下称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标的:
  (1)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两辆分别:品牌:车型:车牌号:车辆购置时间,品牌:车型:车牌号:车辆购置时间:
  2、租赁期间:
  (1)租期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3)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解除合同并继续支付乙方租金的,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定。
  3、班车路线及时间
  (1)起点华典佳园或蓝领公寓,终点奇瑞汽车工业园。
  (2)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作为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甲方为乙方提供固定的行车路线和停车位置。甲方员工不得私自提出变更行车路线及停车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乙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保证班车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按时交纳车险等。
  4、租金及支付
  (1)租金以月为单位按月结算,月租金为元,每月时间前支付乙方租金。
  (2)租金包含班车在租赁期的保险费、养路费、保养、维修费、年检等费用。甲方除了定期向乙方支付租金费用外,不再负担任何其他费用。
  5、使用及维护
  (1)甲方确保其司机使用真实、有效的驾驶证,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班车司机应相对固定,且须保持车辆外观及内饰的干净整洁。
  (2)乙方须保持班车车辆状况良好,车辆证照及税费齐全有效,车内各种设施功能正常。
  (3)甲方应固定司机专人专线驾驶。如发生班车车辆年检、维修保养等更换司机或车辆,须经乙方事先同意。
  (4)班车车辆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班车如果毁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灭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从甲方通知乙方车辆丢失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6、违约责任
  (1)如发生违约情况,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7、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8、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8
    合同编号:125374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出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情况下:(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9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人民政府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