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发布时间:2024/3/3 11:33:00 编辑:ikaixi 手机版
 
谁都有梦想,但要立足现实,在拼搏中靠近,在忍耐中坚持,别挂在嘴边,常立志者无志。明天没有到来之前,谁也说不准是否还有明天。只有当下,是人生最可靠的拥有。无论多大的志向,都要从当下开始。珍惜当下的生活,是贫是富都流淌着自己的血汗。奋斗在当下,就是幸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xxxxxxx
  法定住址:xxxxxxxxxxxxxxx;邮政编号: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受 让 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xx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座落为,面积(号码:XXXXXXXXXXXX)及界址图划定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作商业用地。
  第三条 本合同转让的土地是在原XXXXXXXXXX出让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转让,该地块使用期限约40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转让地价(评估地价)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地价款总额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半地价款总额50%即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作履行合同定金,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减半返还。甲方收到全部款项后,将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转让地块移交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备查,送(市)县地产交易所一份,余下送有关部门。
  第七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通讯和付款,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自行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和银行帐号应为: 。
  甲 方:
  乙 方:
  法定名称:XXXXX有限公司 法定名称: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任何一方若变更以上通讯地址和帐号,在变更后3天内应将新的地址和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XXXXXX签订。
  甲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帐 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号: 电 话: 法定地址: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按县地产交易中心制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位于地段的用途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大队勘测,本次转让地块面积为平方米(合亩),其具体位置与四至范围详见经双方盖章确认的附图所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至年月日;地块范围内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须随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甲乙双方确认地块转让成交价为:元正(小写万元)
  五、宗地转让交易发生的应缴税费及交易服务费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办法》所述的缴付办法执行。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天内,分期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项的,须按月息支付逾期款项利息给甲方。第一期款在年月日前,支付总额的%,即元整(小写元整);
  第二期款在年月日前,支付总额的%,即元整(小写元整);
  七、在办理该宗地转让手续过程中,如甲方隐瞒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的,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八、甲方应将转让宗地的用地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原始资料作为交易文件移交乙方。并全力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手续。乙方受让宗地后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等活动,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无条件给予赔偿。
  十一、双方其他约定: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后,提交南漳县地产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地产交易中心存档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____年__月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3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 **方式以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万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 **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质: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 年即自 年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6、土地面积: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8、建筑容积率:
  9、建筑覆盖率:
  10、房地产证号: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12、产权状态:
  1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
  14、其他情况见深规土规许字第** 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甲方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四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万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 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五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 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九条 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三条 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同签订地点: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地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土地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经土地价格评估,甲方土地使用权价格:元/平方米,评估用途:土地使用权转让,评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字第号,为结构,经评估房屋价格为元。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元。
  第三条:乙方预付合同定金元,在年月日交纳,甲方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交接给乙方时,支付元,余款元于年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经鉴证后,作为附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变更土地登记,凡符合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条件的,由乙方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相关税费后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第六条: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批准之日起,该幅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甲方签订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办理房地产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丰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留档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大丰市签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5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深圳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 挂牌 方式以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万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 B202-31 地块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80 %的权益(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甲乙双方确认,交易标的物是指按照份额转让的 B202-31 地块(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80%的权益。乙方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出全资建设整个项目工程,保证甲方享有建成房地产20%的权益
  第二条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概况: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办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质:商品房(可进入市场部分)
  4、土地位置:福田区新洲路与莲花路交汇处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挂牌转让成交之日起50年
  6、土地面积:5298.3m2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57586m2,其中办公面积33936m2 、
  单身公寓11312m2 、地下室12338 m2 (地下室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8、建筑容积率:≤8.6
  9、建筑覆盖率:≤40%
  10、房地产证号: 0099396
  11、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94-204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深规土建许字【1996】2103号
  13、产权状态:已交清协议地价并办理房地产证(绿本),无抵押、查封,产权清楚
  14、租赁状况:无
  15、债务情况:无
  16、瑕疵披露:根据深规土函第HQ031877号该项目已列入问题搂盘范围,经报批可享受有关问题搂盘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1998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现状为准。因该项目停工时间长,如已建基础工程主体质量不合格,有关的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如已建基础工程主体质量合格,有关的修补、加固费用由乙方负担。
  18、经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审核,本地块 80 %土地权益进入市场需补交地价款人民币 柒 仟 贰 佰 捌 拾 柒 万 贰 仟 捌佰 柒 拾 陆 元(小写72,872,876.00元),由乙方从竞得价款中先行扣缴支付国土管理部门。
  甲方对本条前述概况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负责。
  第三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万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1000 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种付款方式:
  (1)在《转让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转入乙方指定帐户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签订《转让合同》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证金);
  第二期款:签订《转让合同》后一月内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体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14,407,000.00元;
  尾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3)竞得人首期款项必须打进乙方指定的帐户委托监管,其余款项直接向甲方支付,对此甲方并无异议。前述委托监管(简称托管),是乙方为保证甲方与竞得人的资金安全而提供的免费服务。具体运作程序如下:竞得人将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即托管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帐号,并在转让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扣除甲方应交纳的土地交易服务费、应交的地价款和转让税费后,剩余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经本次转让,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 80 %权益,甲方保留 20 %的权益。
  第五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 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交易标的物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并取得转让批复后,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完成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九条 在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行政机关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自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原件由双方另行协商保管。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承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94)104号)的一切权利与义务;甲、乙方分别按照 20 %、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担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让批复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及时交纳转让方税费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四)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过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或在登记过程中交易标的物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将交易标的物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甲、乙方的合作开发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亦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四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开发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深圳市委宣传部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签章)
  法定代表人:罗志辉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八号设计大厦二楼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6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港保税区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
  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用途为: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条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见附件)所规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乙方承担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原有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附件:《天津港保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津保合字第_______号)》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耕地(坐落: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 亩,土地质量: )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大写: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1、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乙方分次(每年)支付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
  2、支付时间: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1、交付时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交付乙方。(合同完后交土地)
  2、交付方式:协议约定土地一次性全部转让交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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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土地只补,种子补助属于农户)、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4、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5、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改变土地的协议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6、协议期满后乙方应重新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不能重新签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归还所承包土地并移除占用土地的附着物及其他设施。
  7、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大写: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立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______承包并转让为己有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经营。
  (2)转让的土地位于______,转让的土地界线为: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在界线之内的土地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之后经营权为乙方所有,不受时限。
  (3)双方协定转让金额为______元整。
  (4)转让由双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起效!甲方将土地转让给乙方之后,对已转让的土地一切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在拥有任何使用权。
  (5)因土地原由______转让给甲方,再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因此,在土地转让之后,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若受到干涉,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乙方在使用土地时的一切财产损失、物质损失。
  (6)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若任何一方不管以任何方式或借口违约,对因违约而早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9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带租约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新府国用(20xx)第号、地号,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其四至见宗地图,并给双方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随之转让(地上附着物遵循原租赁合同的内容属承租方所有)其剩余租期(至20xx年XX月XX日)的租金已在该次转让的土地价款定价前扣除,乙方在合同期满内不再向承租方及甲方收取租金。
  四、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价款总额为人民币X仟万元整(¥X0000000元)。
  五、乙方向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X拾万元,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支付X万元,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签订日后40天内支付完毕。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户手续由甲方全权办理,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和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在收妥全部地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向乙方移交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在办证缴款期间须通知乙方到相关部门交纳税费和办证
  费用,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日期缴交,则按乙方推迟交纳的天数顺延交证天数。
  七、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购地价款的:逾期十天内,每天处以壹万元的罚金;逾期十天还未能按期付清款项的属违约,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叁佰万元定金。甲方在未能按上述时间办好新证给乙方,逾期十天内,每天处以壹万元的罚金,甲方在逾期十天还未能办好新证给乙方的属违约,则需退还已收款项并支付叁佰万元违约金给乙方。
  八、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内。
  九、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项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十、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______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1、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______亩,其中:田:______亩,土:______亩;地块共数:______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_____土地___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村社意见(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1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港保税区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
  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用途为: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条
  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见附件)所规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乙方承担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原有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津保合字第________号)》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盖章)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2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使用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位于细柳街办南XX西户公路以东的 亩拥有使用经营权的土地转 让给乙方(具体面积以。坐落(四至)东: ,南: , 西: 。面积 (亩)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使用经营权年限为长期。在国家和其他企业征用该土地时该合同自动终止。但其地面附着物及由此衍生的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三、转让费: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及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总计人民币陆万元整。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付给甲方。
  四、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转让金之日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转让、建房经营收益,经营决策、地面附着物处置等权利。其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予干涉。
  2、由于该宗土地无法与原始土地发包方办理使用权转移手续,若乙方在以后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权益处分时,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应给予乙方提供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等方面的配合。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合同金额的三倍。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3、如因甲方反悔在经过法院被判定该合同无效时,甲方如因此受益,甲方仍应履行以上
  1、2条款的赔偿责任。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转让金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 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 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 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 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
  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日内, 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__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 _______________
  (县)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 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_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市(县)土地 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出让宗地图各界址点实地核定所示座标的界桩;面积无误后,双方在出让宗地图上签字 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到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4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XX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
  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用途为: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条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见附件)所规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乙方承担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原有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____市、天津XX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天津XX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津保合字第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5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村委同意,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一、转让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土地长___________米,宽__________米,东邻___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农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经村委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须按照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该土地的使用权,严禁将该土地用于违法经营。
  2、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转让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合同期限以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期限:____________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到期之后,土地使用权依旧归甲方所有。
  双方在签订该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土地转让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就所转让的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权益及收益等均归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的,土地征用赔偿款、青苗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金额的20%支付乙方;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经双方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永不翻悔。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 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 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