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不好并不代表未来就没出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精华】销售合同范文汇编5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销售合同 篇1
合同编号:甲方(需方)
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
供需的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嵖岈山温泉酒店使用电缆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的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款等:
二、质量标准:
所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的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各种的参数均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图纸、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
三、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生效后天内一批次送货到甲方工地(驻马店市嵖岈山温泉酒店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四、产品包装及保护:
1、电缆类产品及较长的橡塑线用铁木盘分类包装并用塑料薄膜或蛇皮纸包扎,标示应清晰。包装物不回收。
2、每种规格的电缆均按本合同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均不能出现接头,长度及直径均不得出现负公差。
3、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保护措施,并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综合验收通过为止。
五、验收标准及到货交付: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生产和检验,以确保甲方所需产品的质量要求。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名称及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方案也作为生产及交货验收的依据。
2、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电缆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3C 认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质量证明和供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单位公章(红章)。
3、乙方必须保证交货产品各项性能不得低于图纸的设计标准及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如在验货过程中发现交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或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交付的电缆必须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多芯的电缆要求分色,分色符合国家标准。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5、乙方保证在运输中捆扎稳妥,保证产品不受摩擦损伤。对没有进行保护或受损的产品,甲方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交货验收应在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之后进行,乙方应在电缆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7、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方面不合格情况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直至解除合同。
8、甲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查及送检产品的权利,对于产品的任何技术及质量标准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损失。
9、各方签字认可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
10、由于乙供电缆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电缆是否经过甲方、监理验收 ,由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损失。
六、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材料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电线电缆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察看情况,无须更换的,在察看情况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做到工完场清。须更换的,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使用方和甲方代表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因此发生的费用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5、乙方保证: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材料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优惠价收取费用。
6、乙方保证: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虽未发现,乙方仍应在材料的有效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和/或第三人的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合同约定所购电缆的保修期为:两年;终身维护;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保修范围:本合同所包含的项目、双方其他约定等全部内容。
9、保修责任:乙方保修范围内,造成甲方和使用方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保修款:双方同意从乙方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乙方已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需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付清。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七、付款方式和期限:
合同签订后,预付订金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一次性无息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日期内到货或未能按时通过甲方及监理验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延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于接到甲方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三天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产品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未能按时通过验收,乙方负责更换退货,交货日期不予顺延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其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千分之一给乙方。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违约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情形外,承担对方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6、非因使用、保管不当,在安全使用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人员、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直接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销售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 吨/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的浮动。如因扩大生产规模等而增产的合格生鲜牛奶,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收购。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Ⅰ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1)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脂肪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 元/公斤。
(2)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蛋白质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 元/公斤。
(3)细菌指标≤20万/ml,在基础价格上增元/公斤。
(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收购标准》GB 6914-86、《鲜卫生标准》GB19301-20xx、《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 NY5045-20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生产牛初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第四条 交付方式
生鲜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送交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时,乙方应按时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购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时,甲方应按时收购。
第五条 检测验收
1、双方约定由甲方进行检测时,甲方应从抽样时起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负责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2、双方约定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进行检测。双方抽样封存后 小时内由 方负责送检,检测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 结算方式
货款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
1、在生鲜奶检测合格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货款拨付到乙方指定账内;
2、其他付款方式。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奶或交送的生鲜牛奶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负责赔偿。
2、甲方不按时收奶或随意提高标准和压低价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负责赔偿。
3、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而拖欠奶款,甲方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奶款的%支付乙方赔偿金。
4、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的奶牛养殖场对挤奶、运输等关键环节进行实地调查,但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省原料奶协调价格办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方:韦健,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张家锦,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1、产品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有机肥NY525 -20xx,有机-无机复混肥:GB18877-20xx;
3、产品的数量:按照每包累计或者过磅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3%误差。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有机肥按非标包装,包装袋不需要回收;有机无机复混肥按照标准包装,包装袋需要回收。
第四条 有机肥送货到购方指定地点、有机-无机复混肥有购方到供方自提。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20xx年3月5日前。
第六条 货款的结算
1、交(提)货完成后15日内付清合同款项。
2、延期付款,每拖延一天交付千分之三罚金。
第七条 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xx年2月1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二份,分送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20xx年1月20日订
销售合同 篇4
代理商: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本着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如下:
鉴于甲方拥有“千年情”系列工艺品在中国的.独家生产权、商标权、专利权,且甲方愿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地区的产品区域独家代理商,而且乙方愿意接受该授权。有鉴于此,甲方和乙方签署本协议,同意下述条款和条件。
第一条:授权
1.1 为促进产品销售之目的,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独家区域经销商,乙方接受该授权。乙方为获取该授权,须在本协议签订当天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首批进货金额达到人民币 整(¥: 元)。
1.2 前述授权仅在 区域市场有效。
1.3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经营必备文件,便于乙方开展经销前期准备工作。
1.4 乙方如销售产品至授权以外尚未有甲方区域独家经销商的地区,须取得甲方认可并自行承担售后服务。
1.5 在授权地区以外已有甲方区域独家经销商的地区,乙方不得推销产品,如跨区冲货(调查结果为乙方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产品独家经销权。
1.6 在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区域独家经销商发生了纠纷时,甲方应尽力协调,并拥有裁决权。
第二条:购买产品及奖励的政策
2.1 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在授权区域要完成一定的销售指标。(详见下表)
月份(20xx年)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年度销量
销量(万元)
2.2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达到1.1的约定,否则本协议自行失效。
2.3 乙方完成区域年度销售目标,甲方按照进货额的3%向乙方提供一次性奖励作为广告宣传资金。如连续两个季度不能完成月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权。
第三条:经销产品
3.1 除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义务外,乙方应尽量努力在该地区内经营、销售产品。
3.2 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时,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品配合乙方搞好产品宣传推广工作。
3.3 乙方单次提货一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一万元人民币),甲方承担物流费用。
第四条:与客户关系
4.1 甲方不定期投放广告及举办全国或地方性“昆虫蝴蝶展”宣传活动,促进产品销售和千年情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乙方享有与甲方联合办展并分享获利。
4.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方案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产品销售。
4.3 甲方不对乙方作出的有关甲方的任何虚假声明和宣传向客户负责。
第五条:提货方式及价格体系
5.1 甲方坚持款到发货原则,乙方按协议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货款到账后,甲方一周内将货发出。
5.2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时,参照区域独家经销商价格执行,乙方在地区经销产品时,应严格按照最低零售价规定。
5.3 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4 执行价格体系:(见附表)
第六条:商业秘密
6.1 乙方确认并同意,由甲方提供或与甲方有关的全部信息是甲方的商业秘密,在本协议期间不向任何其他人披露或提供信息。
6.2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和解除后,归还甲方信息,包括报价、定单、手册、客户名单或任何其它资料等。
第七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7.1 合理规划市场,设置并监控经销网络;价格体系的制定,及调整,地区销售目标的制定,终端市场管理及策略。
7.2 甲方有为乙方提供产品经营所需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义务,按协议规定在准确的时间和地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甲方向乙方供货时,经乙方验收,如发现产品破损,应在一周内如实向甲方反馈信息,如属实,甲方应进行免费调换。
7.3 乙方所进货物(特别注明不许调换的商品除外)在三个月内如果有不好卖的产品,甲方接受调换,换货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退回公司调换的货物要求包装完整并具备再销售的品相。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8.1 在授权地区销售甲方产品,可根据需要在经销区域内招商,依据甲方提供的适合市场实际情况的营销策略和建议进行操作。
8.2 向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协助维护甲方及产品形象及名誉,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
8.3 在本协议期间,在授权地区内为产品的经销和广告活动中使用“千年情”系列产品的商标,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权利许可给任何其他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在本协议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9.2 在本协议行过程中,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协议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3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须通过诉讼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条:
10.1 本协议壹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效力,协议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10.2 本协议有效期从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
甲方: 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 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销售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数量:(单位:吨)
油品
数量(吨)
质量等级
单价(元/吨)
总金额(元)
例:国标0号柴油
例:国标
例:120号燃料油
合计标金额 :
人民币: 元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第二条 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将本合同约定标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 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数量计量应以 双方实际结算数 为准。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