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质量保证承诺书【三篇】

发布时间:2024/3/3 11:33:00 编辑:ikaixi 手机版
 
走过的岁月,总有圆满,总有残缺;曾经的欲望,总在燃烧,总在膨胀;当初的梦想,总在破灭,总在走远。有很多东西是抓不住的,只能让它浓缩为回忆;有很多路是无法回头的,只能让它定格成风景。不管现实有多残忍,我们都要固执地相信,只要我们矢志不移地前行,一切阴霾都会吹散在风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用的质量保证承诺书【三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质量保证承诺书 篇1
    为推行公司质量振兴年,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这一暨定目标,钢筋工其施工工艺水平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同时,作为其所属的劳务公司有权利、也有义务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合格,因此,特制定以下条款内容,望钢筋工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严格遵守。
  1、钢筋加工必须使用已送检合格的钢筋,若使用未送检的,涉及到所用的规格每种处500元罚款,且所下的料折现处理。
  2、剪力墙、框架柱及梁板筋绑扎前,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间距进行画线,未按此要求的,剪力墙和框架柱每根处200元罚款、梁每条处100元罚款、板每块处300元罚款。
  3、板筋排布应从梁边50毫米处起排、梁箍筋起箍位应从支座边50毫米处起排、柱箍筋及剪力墙水平筋应从梁面上50毫米处起排,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处2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4、主次梁交接处主梁上的箍筋应按设计要求绑扎,凡主次梁交接处主梁上无箍筋的,处2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5、主次梁位置关系错误的处500元罚款并返工重做(按点累计计算)。
  6、钢筋绑扎其规格未按设计要求进行的,处500元罚款并返工重做(按点累计计算)。
  7、钢筋绑扎搭接长度超过规范要求50毫米的,处100元罚款;超过100毫米的处200元罚款;200毫米以上的,处5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8、梁筋及柱筋纵向受力绑扎应满扎,不得跳绑,凡跳绑的,每条梁或每根柱处2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9、双层双向钢筋网片或负筋未用马镫有效架隔的,每块板处5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10、梁柱核心区的箍筋未设置的或少设置的处500元罚款;设置了未绑扎的处2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11、剪力墙及框架柱主筋位移10~20毫米的处200元罚款,超过20毫米的处500元罚款并采取技术措施处理,其处理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按点累计计算)。
  12、钢筋锚固长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当无法直锚时应采取弯锚或机械锚固,若仍采取直锚的,处5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13、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若在实体检测中出现不合格点,处10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后期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劳务承担。
  项目经理:xxx
  劳务负责人:ccc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承诺书 篇2
    1、为用户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作为服务口号,全心全意忠诚为用户服务,并认真执行上级对机动车维修管理的各项规定,价廉质优。
  2、对用户维修的车辆,认真检查并做好项目记录,听取用户提出故障问题,填写好维修项目,作出估价单,用户签名认可。
  3、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须增加维修项目,及时与用户联系,说明情况,取得用户的答复再施工,对用户有不明之处给予热情耐心解释。
  4、对维修的车辆,保证质量、按期交货,树立急用户所急,实施24小时服务,为用户排优解难,配备有出外救济和拯救车辆的人员。
  5、对出厂维修车辆实行跟踪服务,按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按项目保质期保修。
  6、对需要购件进行维修的车辆,保证能主动向车主就价格、配件厂产地、质量等作详细解答,征得车主意见再作处理。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安全承诺书
  机电类:
  凡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统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
  (一)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取得本规则许可的施工单位进行。
  (二)安装或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与相应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保证得到其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如制造单位不再具有相应型式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资格,由承担相应施工的单位负责保障该设备满足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自有职工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事故发生后在30分钟内抵达事故现场。
  (四)安装、改造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任命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检查员不得少于1人。
  (五)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人。
  (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本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实施现场作业,确需调整施工方案时,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写、审核、批准的管理制度。
  (七)未经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进行改造的特种设备,改造单位必须更换该特种设备的`产品铭牌,并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本单位名称、改造日期和本单位《许可证》编号等。
  (八)经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后的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自检。
  锅炉:
  凡从事《条例》规定范围内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改造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只能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已获得锅炉制造许可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改造本企业制造的锅炉和安装本企业制造的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无需另取许可证。
  安装改造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改造锅炉;
  (二)不得安装改造由未取得相应锅炉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锅炉产品;
  (三)不得安装出厂资料不全或者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锅炉产品(分期出厂的散装锅炉除外);
  (四)不得改造未进行使用登记的锅炉;
  (五)不得安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移装锅炉;
  (六)不得安装改造报废的锅炉,或将非承压锅炉改造成为承压锅炉;
  (七)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和出借许可证;
  (八)不得将承接的锅炉安装改造工程转包给其他无相应资格的单位。
  安装改造单位在施工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锅炉安装改造施工前,安装改造单位应按照《条例》履行告知义务;
  (二)自觉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积极配合锅炉安装改造监督检验机构按照《条例》和《锅炉安装改造监督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所实施的监督检验工作;
  (三)发现锅炉受压元(部)件存在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安装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在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对安装改造的施工质量负责,并及时做好有关锅炉安装改造质量的记录工作,妥善保存锅炉资料和见证材料,在竣工验收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完整移交给锅炉使用单位存档。
  本单位同意以上规定条款,并承诺告知的内容真实,在安装、改造、维修以及日常维护中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上述所列的条款执行,将安全放在首位。
  承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

  质量保证承诺书 篇3
    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我方将在维护期内,负责提供对系统进行日常的维护、紧急事件的处理、系统功能的调整、 客户问题及建议的收集等服务。
  一、 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1、日常系统维护
  (1)对系统日常的报错、异常、进行快速处理服务; 服务标准:
  提供优质、快捷的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如果异常和报错, 属于数据错误或用户误操作, 不需要修改程序, 保证 1 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并给客户进行反馈;
  如果异常和报错,属于系统 Bug,需要修改程序,视工作量,2-4 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并给客户进行反馈。
  (2) 数据备份服务;
  服务标准:
  日常运行期间,3-5 自然天进行一次数据备份;
  企业自查隐患上报期间,1 个工作日进行一次数据备份。
  2、紧急事件处理
  系统发生崩溃,负责对自查自报模块的系统和数据进行恢复; 服务标准
  负责在 1-2 个工作日内, 对自查自报模块的系统和数据进行恢复。 分析崩溃原因,给客户予以反馈。
  给出系统持续改进方案并对系统进行持续优化改进
  3、系统功能调整升级
  在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如果客户提出的新的合理建议,在双方讨论 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新功能的设计和实施。
  服务标准
  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
  实施进度视工作量,双方进行协商;
  4、 客户问题及建议
  负责在自查自报期间接受电话咨询,在线解答使用单位的问题。 服务标准
  法定工作日的 9:00 ~ 16:30
  负责收集和整理用户投诉意见,咨询信息,确保用户提出的问题和
  要求得到及时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建立系统运维挡案,为系统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二、 服务流程
  1、 技术支持响应
  系统在技术支持提供期内如发生故障,我公司在接到技术服务请求电话后两小时内应予以响应,并及时协助对故障进行排除。
  三、 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