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卫生制度

发布时间:2024/3/3 11:33:00 编辑:ikaixi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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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1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 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 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2005]68号文件)即行废止。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2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6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尘、无油污、无水、无垃圾)。
  4、餐厅服务售货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3
    一、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不搞冒名顶替。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三、保持个人卫生。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四、工作期间应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七、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4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班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5
    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按《食品卫生法》办事。
  2、食堂要划分卫生责任区,确认责任人,坚持常扫常抹和周末打扫除制度,保持食堂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
  3、菜要洗干净,米要淘干净,杜绝饭菜中有异物。
  4、加工场所应经常保护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油垢,操作间内垃圾应及时收集清除,以防止孳生蝇蛆等有害昆虫。
  5、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的原则,做到操作间、操作人员、用具、成品、半成品严格分开,以防止交叉污染。
  6、做好的`食品要加盖纱罩,防止蝇虫叮、灰尘落。剩饭菜要精心保管,再出售时要加热、熟煮,严禁出售变质食物。
  7、炊事人员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要常剪指甲、理发;工作服围裙要常洗常换。
  8、开饭时不准吃东西或抽烟,不准用手抓饭菜。
  9、不得带围裙上厕所,便后开饭前要洗手。
  10、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有传染病应调岗或辞退。
  11、冷荤间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具、专冷藏,使用外进的动物性熟食品要验收、登记,保证卫生质量。凉拌素菜要炒熟烫透,豆制品做到熟透后再制做冷菜。
  12、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要做到烧熟煮透。
  13、采购食品时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不得采购禁售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做到专车专运,严禁用装运农药、化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运输食品。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6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贾苗生
  副组长:向建红
  组 员:向富兴、食堂从业加工人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二、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三、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 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 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7
    1、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商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8
    1、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食品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工作台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地面每天完工后彻底清扫干净,墙壁、天花板、门窗、冷藏冷冻设施、排水沟、排烟设施等每周进行一次清扫。
  2、食堂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变,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室内蝇密度不超标。
  3、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每月处理一次。
  5、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6、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7、食品加工场所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
  8、学生餐厅及加工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等设施。
  9、食堂周围 25米 内不得有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10、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 1.5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1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12、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 2.5m 以上,小于 2.5m 的应采用机械通风使换气量符合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9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园内食堂管理制度。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园长之友《园内食堂管理制度》。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师生购买饭菜票要出具票据,要每天公布菜单和价格,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10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每日三餐必须深入食堂进行检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组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7、重点检查食堂、门市部采购食品质量,严禁购买腐烂、变质油、肉、菜等,辨别“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或过期食品,购买物品一律要求卖方签字,验收人员签字。
  8、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上班穿戴工作衣帽情况。加工食品生、熟砧板、瓢盆要分开。做好“三防”设施,场地保持整洁干净。
  9、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0、学校食堂、门市部等公众聚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服从者一次扣除押金10-50元。
  11、学校食堂、门市部采购、销售劣质食品坑害师生的一次扣除押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11
    1、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可有效期满30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0、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1、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ldquo;送餐rdquo;的许可项目。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12
    (一)食品采购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2、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出了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 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5、采购物质要求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食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二)食品储存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的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2、 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各种调料器皿加盖并有标记。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粮食存放应隔墙离地15公分以上。
  4、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
  5、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6、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保证场内三无:无鼠、无蝇、无尘。
  7、仓库内要有防火、防盗等措施。严禁存入易燃、有毒物品,禁止存入与仓库无关的其它杂物和私人物品。
  8、定期打扫贮存室,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
  (三)食用具清洗消毒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洗碗要落实餐具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小餐具实行一去残渣、二碱洗、三清水冲、四入消毒柜。大餐具实行碱洗、浸消毒液、再冲清水洗净。
  3、洗菜工要落实一洗、二浸(浸泡1小时)、三洗工作。
  4、班前、班后要做好各部位的清洁、洗涤工作,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操作台、灶台、地面和水沟等处的清洁消毒工作。
  5、每天对空气、工作台面、刀砧进行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台面。
  (四)食品的卫生安全要求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 °C以上。
  3、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
  4、妥善贮存熟食品:食品贮存在60°C以上或10°C 以下的条件下。
  5、彻底再加热熟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C。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
  7、反复洗手,加工前和每次间歇之后,必须把手洗净净,尤其是去厕所后。
  8、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0、使用净水,若供水不保险的话,须在加入食品或制冰或饮用前,将水煮沸。
  (五)配餐卫生要求
  1、供给的食品要新鲜,不得有腐败变质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
  2、经加工后的可食食品应放在备餐间,严格防止污染。
  3、在分发面包、炸鸡翅等熟食时应用销售工具,防止污染。
  4、餐具保管要定人定位,餐具存放应整洁有条理,专用机械要加纱布套。
  (六)个人卫生
  1、杜绝“三长”,即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工作。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两套以上工作服。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帽整洁干净。
  4、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准穿拖鞋、赤脚、背心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七)餐厅卫生清洁
  1、地面、餐桌、座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理,保持整洁。
  2、餐厅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3、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4、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菜有防蝇罩,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八)操作间卫生标准
  1、地面保持清洁,门窗洁净明亮。
  2、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灶台清洁,调料盒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
  4、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冰箱、冰柜、保鲜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6、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7、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8、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九)环境卫生
  1、食堂应确保一天三小扫二保洁,一周一次大扫除。
  2、公用餐具一律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3、保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应有专人负责,分工包干,及时清扫;场所内设施布局应符合要求,垃圾和废弃物应有密闭容器存放。确保工作环境三无:无鼠、无蝇、无尘。
  (十)检查及惩罚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对食堂各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认真执行者予以奖励。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13
    一、待加工的原料,一律不得直接放于地面。
  已加工清洗的原料应放于台面或金属铁架上,肉类原料如放置时间超过1小时宜放置冷柜保存,以防细菌大量繁殖。
  二、冷藏柜的使用:
  1、粗加工间的冷柜专为存放生的肉类及原料,不得存放其它熟食品或熟的半成品。
  2、肉类不得直接放于冷柜保存,须冷藏保存的肉类必须用不漏水、容量大的容器盛装。
  3、冷柜应定期解冻、清洗,以保证制冷效果及冷柜内环境的清洁卫生。
  4、冷柜不得存放私人食物或饮料。
  三、砧板、刀的使用:
  1、粗加工间的砧板、刀只能用于加工生肉、瓜菜等原料,严禁用于熟食、冷菜等直接供人食用的食物。
  2、砧板每次用完应彻底清刮、冲洗干净后竖起来存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洁。
  四、蔬菜、肉类的处理原则:
  肉类--先清洁,后切碎。蔬菜:一拣二洗三切四浸泡。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14
    一、餐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面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面要求干净,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餐厅整洁卫生。食堂门外无杂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食堂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二、食堂厨房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整齐有序地摆放,墙壁无灰尘。食堂所有碗、筷、汤匙用后要清洗干净,并及时放进消毒柜。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蔬菜、肉类加工时,要先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爆等烹饪程序。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腐烂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食品加工人员不加工。
  六、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
  七、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由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体检,持有健康证者方可上岗。
  八、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九、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十、望各位员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15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事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直接、全面的责任;学校总务主任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学校分管后勤的校长是第三责任人。
  二、学校校长要监督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岗培训。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三、食堂管理员应制订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校长要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食堂管理员应确定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
  五、库房管理负责人:胡文辉,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
  六、原料采购负责人:胡迎春,原料采购严格把关,不得向没有与学校签订,《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协议书》和《食品原材料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供应商采购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七、厨房负责人:彭升阳,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
  八、洗消间负责人:刘利燕,餐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
  九、食品卫生管理员:邱有志,监督管理食堂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