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买卖合同模板合集6篇

发布时间:2024/3/3 11:33:00 编辑:ikaixi 手机版
 
所见所闻改变一生,不知不觉断送一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推荐】买卖合同模板合集6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买卖合同 篇1
    第一条 商品名称 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
  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橱 柜 主 体 及 配 件 品 牌
  品名 产地 材质 颜色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地柜
  吊柜
  台面
  燃气灶
  抽烟机
  水槽
  龙头
  配件
  其他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 元
  第二条 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 ;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及安装:交货方式:(送货 / 送货安装 / 买方自提);送货时间: ;交货地点: ;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 验收及三包责任: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 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 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或具体数量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装方式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4)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2.,或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的订单约定 。
  4、包装方式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或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付款方式: 。 货币结算方式: 。 利息承担方式: 。 收到相应货款后三日内乙方应开出17%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数量的验收方法: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甲乙双方的代表应到现场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设备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
  如不能当场进行清点检验,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5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构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如甲方未通知乙方而自行开箱或每批设备到达现场后2个月内甲方仍不开箱检验的,视为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符合合同约定。2.质量的验收方法:甲方应在货物数量验收完毕后十五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以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为准。
  时间:;验收标准 ;
  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
  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数量时,应做好记录,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 修理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性能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参加。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约定的 技术指标后,甲方应在7天内签署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建阳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 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收货验收中,如发现货物数量、型号、规格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 之约定,应当场向乙方提出异议并妥善封存货物,由乙方在 天内处理;如甲方当场未 对货物数量、型号、规格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之约定。
  2、如果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之约定,应一面妥为保管, 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约定验收时间之日起过 一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质量符合约定。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 内负责处理。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视为违约的
  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乙方可要求增加。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甲方应按逾期提货部 分货款向乙方按 的比例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
  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就延期付款部分按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
  违约金。 同时,乙方有权中止交付尚未交付给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货款及违约金时 止。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
  ①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天的逾期拒绝接受货物的免责期,在此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②若甲方在上述免责期内仍未接收货物,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 拒绝接收货物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而对乙方的送货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 的损失。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则甲方 仍应按产品原约定价格付款;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 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天的逾期交货免责期,在此期限内乙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交货
  责任。
  ②若乙方在上述免责期内仍未交货,则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向甲方按 的比例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③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并拒绝收货。
  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应按实际交货期计算付款时间。
  第十一条 货物灭失风险的责任划分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因甲方的 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 的风险;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交由承运人时起由甲方 承担;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 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转移及终止
  1.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最终以书面方式签字确认后 方为有效。
  2.合同任何一方欲做本合同项下所设定权利、义务之概括转移或部分转移,均需提前 10天通知另一方并经其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单独转移行为视为无效。
  3.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设定义务,致使本合同所设目的无法全 部或部分实现,另一方有权终止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部分且不承担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 失,同时继续有权以本合同违约责任之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及时通知的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扩大的,应承担就此而产生的扩 大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它。
  (本条除下述条款外还可以约定特殊购销合同的特殊条款,例如海关结转规定等)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 责任后10天内,按约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签订地为 。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签订为提高效率可采用传真方式,传真件有效期为订单签订之日起
  30天,甲、乙双方应每30天核对一次订单并互寄订单原件,订单传真件失效后,订单效力 应以订单原件为准。
  本合同项下订单应以如下方式编号:订单号=本合同标号+订单签订日期+订单两位序号 构成。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 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
  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甲方):(公章)卖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夫妇)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夫妇)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门面的基本情况:
  甲方门面坐落于 ;位于第空,房屋结构为 ,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门面权属证书号为。门面为商业用途(门面水电设施齐全)。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方米 元,该门面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大写: ,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 元大写 ,甲方将此笔购门面款与定金合并开具收条,余款元大写 ,甲方在门面过户给乙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门面交付期限:
  甲方应在乙方交付定金之日起日内,解除该门面原有的租赁合同,必须腾空该门面交付乙方(可拆部分甲方自行拆除拿走)。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三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付余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门面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门面实际情况:
  签订合同后30日内,所售门面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门面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情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如按揭、抵押、租赁、水电费、税费及各种费用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办妥,合同生效后30日内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如甲方有一房多卖,欺诈等行为,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
  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门面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甲方必须按门面售价总金额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该门面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因本门面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甲方应承担税费为:
  乙方应承担税费为: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衡阳县公证处公证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夫妇乙方夫妇
  (签字及手印): (签字及手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的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红旗XX,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商品房总额为(汉字大写)
  第三条:乙方先付甲方商品房总额,剩余房款于双方公证之日付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房价的壹倍,赔偿对方。
  第四条: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修改无效。
  第五条:鉴于甲方不能向乙方提供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合同生效日后,商品房如有拆迁,获得拆迁款全部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拆迁所提供证明是乙方商品房,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以上条款如有违约,甲方应返还乙方购房总金额。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 (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 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砖混 ;
  (3) 商铺产权面积 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优先购买权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人民币万元,小写(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给定金人民币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上述商铺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铺完全具备过户至乙方的条件。(注意:解押资金为商铺的现余抵押贷款额:万元+万元借款)
  甲方应在商铺的抵押解除后 日内将此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上述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价款 元一并支付。(注意:价款为付足上述商铺的款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定金的担保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妥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元一并付清。
  第三条 上述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 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六条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的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年 月日

  买卖合同 篇6
    立契约书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组。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元整,次级品每组元整,合计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日按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唯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市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甲方)(盖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签字):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年 月 日卖方(乙方)(盖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签字):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