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合集15篇】

发布时间:2024/3/3 11:33:00 编辑:ikaixi 手机版
 
善疑者,不疑人之所疑,而疑人之所不疑。——方以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合集15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荒山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
  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XX、小XXX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3
    建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二 标段
  工程地点: 蚰蜒山、罗袁寺山 工程内容: 山体绿化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山体绿化工程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人民元币) (小写)¥: 元预付款: 元;进度款: 元;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 职称: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 本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荒山承包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为界,南面为界,西面为界,北面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_______万______仟元整( ________________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发展农村经济,甲方自愿向乙方出租集体所有权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于经济作物的种植、经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用途
  经济作物、粮食、蔬菜以及其他种植业。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当年租金共_______元(_______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
  第四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甲方应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权。
  2、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3、甲方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乙方对租赁地面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对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如遇政策因素对乙方承租土地进行规划,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权补偿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补偿费。
  5、乙方享受国家对土地的补贴政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如甲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按地面作物时价的总价值的30%计算);如乙方违约或毁约,则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6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为发展地方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大通本地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和上级开发荒山精神,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荒山承包经营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大通回土自治县 镇 村 荒山,面积约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 边界,南至 边界,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共三十年,即期限为:**年十月一日起至**年九月三十日止。
  三、承包款交纳办法:
  1、荒山按 元( 元整)/年进行承包,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分两次付清承包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现金 元( 万元)整,在20xx年交付现金 元( 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荒山范围大通回土自治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2)荒山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荒山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由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荒山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荒山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荒山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荒山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林和经济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六、承包的荒山,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八、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置。
  九、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罚。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荒山承包合同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3月1日到20xx 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元整(¥:),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xx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荒山承包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xx市xx区上王乡子谏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39;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xx市xx区上王乡子谏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xxx年,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xxx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xxx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实交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xx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

  荒山承包合同9
    甲 方:
  乙 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组)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限即从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五、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七、乙方将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八、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11
    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业植树造林等林业生产经营,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二、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 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1.00元/亩·年, 亩×1.00××元/亩·年×30年= 元,计人民币 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20xx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 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3. 在20xx年末,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达不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标准的;
  4. 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 5月 7日

  荒山承包合同1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积:共 亩。
  二、承包费
  1、承包费每年 元。从 年 月 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 月 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
  2、协助乙方保护荒山绿化成果,乙方举报偷伐树木、破坏植被、上山放羊的行为,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
  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
  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
  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政府、市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鉴证方: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了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无法自筹资金造林的情况下,经过村民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在小新XX和小新街村委的监督下,公开的将左卫屯村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 经甲乙双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罗嗦坡现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面积约600亩。
  二、四至界线:东至东山XX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沟底农户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树凹子)。此范围内的山场(古城王坝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现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损坏,归乙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植物(林木、矿、土、石等)资源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转让权、所有权。
  2、若遇国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设占用到林地,所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挠。
  3、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同等条件单价,继续承包,若乙方不愿意继续承包,地径达2c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处理,地径2c以下的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不受干扰,并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经济林木等。
  5、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内将现有的荒山进行绿化造林(树种不限),________年不造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赔乙方所交的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群众葬坟,乙方须同意。但甲方和葬坟者必须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须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组手续时,村小组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相关手续。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后,在林业部门同意批采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承包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内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偷砍盗伐或森林火灾损坏的林木,甲方概不负责。
  七、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4
    出租方(简称甲方):( )村,镇水磨村,( )村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40%股份),( )(30%股份),( )云(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赁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山
  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 )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 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亩( )亩/元
  2.非耕地: ( )亩( )亩/元
  3.耕地: ( )亩( )亩/元 三.
  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树( )棵,( )棵/元
  3.板栗树( )棵,( )棵/元
  4.杂树( )棵,( )棵/元
  四.租赁标准:
  租赁时间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赁费为:( )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租赁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租赁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租赁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租赁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租赁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租赁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租赁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租赁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内除交纳所租赁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租赁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租赁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租赁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租赁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租赁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租赁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六、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
  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委会鉴证:
  镇司法所鉴证: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利用山地资源,甲方免费提供荒山林地给乙方承包开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免费提供荒地,供乙方开发经营。
  二、在合同承包期内,乙方拥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所有权。
  三、承包合同期为30年,合同期满,甲方按利润的30%提成,作为该地的报酬。
  四、土地的四止界限为:地名:北东南西。
  五、合同期内,甲方及本组村民不得任何理由及借口对乙方进行干扰、破坏,如出现纠纷,甲方须负责解决,若导致乙方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国家建设(或其它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