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的合同【集锦15篇】

发布时间:2024/3/3 11:33:00 编辑:ikaixi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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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的合同1
    甲方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 月 日,终止日期_____年 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日(若为节假日,顺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第十九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第7、8、9款和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30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五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二十八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第十九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 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
  或委托代理人 :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的合同2
    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 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 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 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2。3。4点情况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 证 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的合同3
    甲方:招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会计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会计。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单据、资料,进行建账、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薄),计提税金、税务申报、出具税收缴款书;财务管理咨询。
  第三条 合同期限及报酬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每___支付乙方工资___元,至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甲方每年应支付资料费_____元。(资料费指账本、凭证、报表、申报材料、交通及电话费等)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工作情况。
  2、 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应聘会计违反合同事项,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b.应聘会计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c. 应聘会计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资格; d.应聘会计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资料必须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并应配有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
  4、 甲方按照约定工资报酬及时足额的支付乙方工资。
  5、 甲方对乙方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更正补充。
  6、 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由双方约定进行保管。
  7、 无论是邮递、乙方上门服务还是甲方送到乙方,对所传递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均由双方签字确认并按要求于当月25日-30日前交给甲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负责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税务机关召开会议,培训等事务,除规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场外,均由乙方参加,并及时将会议或培训内容转达甲方。
  2、 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及税务年检等工作。
  3、 为甲方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客户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
  4、 乙方仅对甲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 对在执行会计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 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终止合同时有义务与甲方作好账务交接工作 。
  7、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会计职务。
  第六条 应聘会计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 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条 因双方协商之或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合同可以变更。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签订日期: _ 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
  负责人: 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_
  电话: 电话: ___ __
  地址: ________ 地址: ____

  劳动的合同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工资_______元/月(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_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的合同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的合同6
    (员工姓名)_______:
  您(乙方)与本单位(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续订的______类型____ 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出现下列第____项情形,根据《_____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第__条第__款的规定,决定从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单位提出仍不改正。
  (五)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八)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有关经济补偿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的约定处理。因出现本通知书(一)至(六)项所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为____年,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人民币。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的合同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____市________公司因工作需要招用志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临时用工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解除合同。
  二、劳动报酬: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月币壹仟元整1,000元,甲方承担办
  公房屋的取暖烧柴及电费。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再承担支付乙方任何保险及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____市________公司牛场全日(24小时)及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的值班值宿。
  四、乙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时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甲方工作场所不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具体任务:防盗、防火、防涝、防毒、防破坏。
  五、乙方工作职责:
  1、对工作场所的重点部位要随时巡逻检查,防止发生问题,保证安全。
  2、坚持对规定的看护区域、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在当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可疑事和可疑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对策,避免发生问题;如果认定可疑人是犯罪分子,就要立即报110。
  4、要熟悉和掌握各种类型技术预防器材的性能,并会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六、乙方在聘用期间出现任何自身安全事故及疾病和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聘用工作期间,甲方出现一切物品被盗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兴业街道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的合同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 住所地通讯地址
  第二条乙方________ 性别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________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 ) 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今后国家、浙江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船舶修造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留农民工务工的工地备查。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依据,农民工和施工企业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船舶修造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第三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劳动的合同9
    聘请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经理。
  二. 聘用期限: 自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乙方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当年度聘用经营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四. 权利义务
  (一)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
  1.对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并接受甲方董事会的监督。保证甲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保值增值。
  2. 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 不得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董事会同意;
  4. 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5. 聘用经营期间,若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6.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 应于每月7日前据实向甲方董事会报送甲方的财务报表;
  8.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 费用指标: 乙方个人每月可列支经营管理等费用人民币 万元;如超出,则从乙方个人的月收入中扣除。经营管理等费用具体支出项目为:
  六. 工资福利:聘用期间每年基本报酬为人民币10万元(含社会保险、福利等),按月平均预支,年终结算。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同时还可按公司年销售额的 %分取报酬,年终结算。
  七. 合同解除: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或者甲方董事会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决议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甲方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程序为:
  九.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如一方单到期限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5万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 其他事项:
  十一.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的合同10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乡镇)____________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重庆劳动合同范本。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时止。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甲方每月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第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乙方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按执行。
  (二)乙方执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元,其支付项目为,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合同范本《重庆劳动合同范本》。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具体的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试用期月的工资为____元。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第八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基数。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
  1.培训协议书
  2.保密协议书
  3.岗位协议书
  4.……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的合同11
    杭州余杭区仁和镇唐国顺门窗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唐国顺(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浙江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 (以下称乙方),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家庭地址: ,为我单位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可以因甲方经营性质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合同期满根据乙方的表现及甲方工作的需要可以续签。 合同期内: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改造所从事职业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 乙方严重违反工作流程,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将予以解除合同,并按甲方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4、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5、 服务期限未满壹年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因严重支持规章制度而被开除、辞职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地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铝合金门、窗安装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乙方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待遇。
  乙方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约定每月支付1500元,余下工资年终结算。甲方提供每月2天休息时间,如未经甲方同意自行休假、擅离职守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甲方200元/天的经济赔偿。如经甲方同意休假,乙方需支付甲方133元/天的经济赔偿。
  甲方提供乙方 工作宿舍 ,居住过程中产生的 水电费用 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保持宿舍整洁、保证宿舍安全。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杭州余杭区仁和镇唐国顺门窗加工厂 (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名盖指印):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 日

  劳动的合同12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通信地址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或当)月工资。甲方实行的工资形式为______:
  (1)计时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______元/月,期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____元/月;
  (2)计件单价为______元/件;支付的工资为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元/月;
  (3)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______/件。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的工时制为______。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找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的合同13
    甲方 :
  注册地址 :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固定工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钟点工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甲方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7)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的合同14
    ____________(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___________(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法或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规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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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的合同15
    在我国劳动用工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一旦双方不再继续互相履行权利义务,对于此情况下应认定为解除还是终止产生了广泛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在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将对方“炒鱿鱼”,是为劳动关系的终止;另一种则认为,若允许随时将对方“炒鱿鱼”而不遵循“预告解除”的规定和“即时解除”的限制性前提或者允许用人单位随时辞退劳动者,都将对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合同法》对于合同形式成立要件的规定
  一般来说,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有关联性的不同概念。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的,合同成立。
  对于要约及与之对应的承诺通过何种方式体现的问题,《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此基础上特别强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那么对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是不是就不予承认呢?《合同法》第三十六条针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给出的答案。
  根据《合同法》中“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有关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在我国众多法律中,有些法律明确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典型的为劳动合同。
  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就以第十九条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后来的《劳动合同法》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又作出了人性化的规定:一个月的缓冲期。
  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进行磋商过程中,会对下列基本事项进行口头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一旦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合意并且开始履行,劳动关系即行建立,这也就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指出:实践中即使是事实劳动关系也是种合同关系,只是口头形式而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关系本身具有平等缔结履行和履行过程中单向管理(失衡)的双重性,即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如双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是管理者,劳动者是被管理者,双方是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地位,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旨在消灭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自从《劳动合同法》20xx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劳动关系。这样的观点是否能经得起推敲呢?
  为了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地位,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以第二条中提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后来又以劳社部发12号文件颁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的提出了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其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的问题上,劳动部针对海南省人事劳动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做出了《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复函》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述观点得到了最高法的积极响应:不但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将事实劳动关系比照劳动合同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最高法在第一次系统地就劳动争议适用法律作出解释时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笔者认为,20xx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对《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简单重复,故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在20xx年1月1日前后是没有较大的区别;即便如此这个形式上的“简单的重复”在《劳动合同法》是有着重要的意义的:
  首先,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紧接着就以第二款规定了人性化的一个月缓冲期规定;后面又以第三款规就“用工前就订立劳动合同在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问题作出了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确立了在“一个月缓冲期”内不签订法定形式的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们称之为“缔结劳动合同形式过失责任”),这是我国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又一次参照英美法系作出的惩罚性的规定,旨在通过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方式强迫用人单位必须主动与劳动者订立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劳动合同;立法没有将增加工资标准一倍的支付作为行政处罚收入国库而是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彰显了《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者积极主动维权的立法本意,这就是资方反对《劳动合同法》的原因之一。
  笔者认为,制定法律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国家行为,所以法律草案的每一个条款都是要经得起推敲的;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出现,是为了第十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三款以及第八十二条服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该法的立法目的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真正要消灭口头劳动合同确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中“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使得劳动者维权有了更多的保障。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亦没有对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给予明确处理,导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较低。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有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根据《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显示,
  “中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占12.67%、高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4.5%”。大量的数据表明,在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上,用人单位原因占主导地位。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初衷在于指导劳动者合理维权,但是不妨碍个别劳动者“投机倒把”地滥用“第八十二条”。
  为了杜绝这一现象,使得“第八十二条”不被滥用,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例》以第五条和第六条对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和超过一个月的不同时间内提出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权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作出了规定。
  《条例》指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劳动者的原因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单向辞退劳动者并可以拒付一切劳动报酬之外的给付项目,杜绝了劳动者歪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条例》规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据此可以看出:
  1、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分水岭在于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
  2、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无权随意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法定事由出现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
  3、国家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除《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的情况下,只有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从契约角度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符合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
  《劳动合同法》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实施条例》要解决的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而对于“劳动者不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国的立法在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的国情下还是倾向于宽容劳动者的态度,以彰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第六条再次明确了无书面劳动合同亦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精神。
  据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有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精神来看,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又不满一年的情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试用期的期限待定劳动合同,而且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擅自解除或者擅自即时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才是符合对劳资双方都依法加以保护的立法本意;而且通过将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的随意解除的民事责任等同于解除书面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更彰显《劳动合同法》有关“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
  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的问题
  一般来说,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双方对劳动报酬的约定一般出现三种情形,笔者对于这三种情形如何分别作出阐述: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要件”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有关“劳动合同全面依法履行”的精神,用人单位应按承诺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发放劳动报酬。
  有关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作为民事行为表现形式之一的订立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对于劳资双方有口头约定工资标准的,对该口头约定应当如何认定效力呢?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部分学者们认为,《劳动法》所称的劳动合同,不仅仅指书面合同形式,包括口头约定。按照这种观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有口头约定的,即使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我们从事审判工作的多数同志则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兼具民事和行政特点的法律关系,既然《劳动法》未作特别说明,那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约定和书面约定两种,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关系已有口头约定的,亦属于订立了劳动关系而不是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既无口头约定、又无书面协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十八条列举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两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比照《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
  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是工资标准低、社会保险缺失和工伤概不负责的无效情形,其中最复杂、最普遍的当属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包括约定劳动报酬条款在内,劳动合同被整体认定为无效的,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标准的,就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可直接参照适用的标准,亦可参照其他单位同期、相类似工种、类似岗位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其劳动报酬的数额。比如,某用人单位非法以欺诈、胁迫手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明显低于正常工资标准,当此劳动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后,该约定劳动报酬的条款亦不得适用,为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就可以直接适用本条的规定予以解决。()通常情况下,这种参照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确定的劳动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往往是相同性质工作中获取报酬较低的,故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对劳动报酬作出相对较高约定的,尽量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来计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其自身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向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第八十六条将其扩大为双向责任,即明文规定过错人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据此,我国的劳动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采取宣告无效,即劳动合同(条款)经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宣告后才发生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溯及力。
  综述
  总之,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合法不能否决劳动合同的存在,更不能以此否决劳动合同的效力。对于劳动合同形式或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应追究其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对于双重违法的应分别追究、合并执行。将事实劳动合同按照“不满一年”和“超过一年”分别视为“期限待定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