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精选15篇】

发布时间:2024/3/3 11:33:00 编辑:ikaixi 手机版
 
做一个干净洒脱的人,往事不记,后事不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劳动合同【精选15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最新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姓名)
  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制定后,通过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标准手册公示、告知,乙方有义务及时主动学习和掌握。甲方规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满一周,视为乙方已知晓。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已充分知晓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已就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情况进行沟通。双方一经签字,即证明乙方对上述情况已有清楚了解。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保证已经终止(解除)了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或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由此引发的纠纷及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
  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可经双方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应规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操作规程或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如乙方为女职工,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期的劳动保障。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乙方有义务按照个人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责任在发放乙方个人薪酬时,代为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金。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期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com的各项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 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记“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通信畅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内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乙方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
  (四)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员工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被人民检察院起诉的;
  (六)乙方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本人信息和劳动关系状态,影响甲方的判断而录用的;
  甲方依据本条六款规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实施: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期内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涉密员工应提前3—6个月通知。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正在被审查和例行审计期间;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订立有保密期协议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包括: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付广告费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实习费等;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专项协议约定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切身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将合同期内甲方交给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术资料等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材料,全部交还给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资料等遗失的,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终止、解除合同前,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在确认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其开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等的转移手续。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外,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为乙方办理终止、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十三条 年 月 日后劳动合同终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甲方(仅指国有控股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劳动合同2
    甲方(现劳动合同主体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劳动者):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原劳动合同主体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劳动合同作以下变更:
  一、原劳动合同主体 变更为新的主体为:
  二、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三、本协议书经甲、乙、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劳动合同3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伺,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人、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人,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最新劳动合同4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
  甲方
  乙方
  签订时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 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 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江西省境内的建设行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建设行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第一条、第三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最新劳动合同5
    甲 方:
  乙 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定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作为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准则,各方保证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试用期从 年月 日至年 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良好全面地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乙方愿意并保证有能力从事主述工作,所为的工作成果符合甲方需要。对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与职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及表现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乙方承诺服从甲方的安排。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4、甲方聘用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北京市辖区。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为了经营的需要而变更经营地址不应视为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表示尊重和理解并应无条件到甲方变更后的经营地址工作。
  第三条:劳动条件
  1、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的环境下从事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及场所。在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质量要求的指派与规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试用期劳动报酬:
  2、试用期后劳动报酬: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相关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双方确认:乙方承诺在入职甲方之前一直自行交纳社会保险且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故乙方不再要求甲方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因个人原因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换乙方工作岗位及调整劳动报酬。
  5、甲方为乙方提供意外保险,其工作间出现意外,均由保险公司以及出事人赔偿,公司不予赔偿;若因乙方失误导致的意外公司不予赔偿;若因第三方出现意外,由第三方赔偿所有损失;
  第五条:劳动时间
  1、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工作时间依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实行。
  2、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可视情况调整工作时间。
  3、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服从主管人员的管理,乙方违反公司规定,甲方可按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的任职、培训、晋升等应服从甲方安排。
  3、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损害甲方的企业形象和财产。
  第七条:保密条款
  乙方无论是在职期间或是离职,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客户资料、交易信息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有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在任职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现乙方有虚报资历等不诚信行为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a) 在试用期内;
  b)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4、乙方除因本条第3款解除本合同的,须提前30日同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确保工作妥善移交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离职。若未经甲方同意即自行离职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a)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b)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c)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
  d) 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6、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的,乙方在培训结束后两年内提出辞职的,应全额赔偿甲方支付的各项培训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或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未妥善完成工作移交而檀自离职的,需承担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损失,并应支付甲方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
  3、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按法律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第十条: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执行甲方制度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劳动争议的程序为:争议发生时,可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将争议提交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乙方表示认可和遵守甲方通过员工培训、公文发布渠道(电子邮件、纸质文件、公告等)等途径所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及时自行查阅、学习并保证严格遵守。
  4、甲方现行的如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当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____.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___.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和特定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详细的内容。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约定或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7
    甲方名称(用人单位):
  地 址:
  电 话:
  乙方名称(被聘职工):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试用期间双方均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时,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
  3、合同期满时,双方可续签合同,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第二条: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 岗位工作。同时,乙方亦同意甲方今后因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部门或工作岗位进行的调整。
  2、乙方对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没有异议。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同意甲方为乙方确立的每月工资标准。
  2、在乙方正式录用后,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元人民币,超过正常工作的时间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3、甲方确定每月28日为发薪日,但遇特殊情况及休息、休假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推后1至5日。
  4、乙方同意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但加班后甲方应安排乙方补休,以补偿加班时间,如甲方未安排补休则应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5、甲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加班(正常值班除外),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加班费。
  6、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①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 乙方的工作岗位被调整的;
  ③ 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④ 经考核乙方的工作业绩未达到标准的;
  ⑤ 乙方工作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生显著变化的。
  第四条:工作时间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每日工作8--9小时,每周6天的工作的时间。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法定节假日。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社会保险的投保,每月按规定的比例向有关部门支付社会保险费。乙方 甲方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也 自己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劳动制度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劳动管理制度执行,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甲方形象,不参加社会上的非法活动,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认真按甲方的操作规程和规定的工艺进行工作。如因乙方个人的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导致伤亡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做为工伤处理,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对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变更,变更的合同文本由双方签字并由甲方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要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要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拖欠乙方工资的时间较长;
  ② 在乙方同意缴纳社会保险时,甲方超过半年未给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犯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的;
  ③ 因故意和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时;
  ④ 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列双方任何一方,凡是具备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条件而提出解除合同时,无须对方是否同意。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① 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② 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参照企业的《劳动制度》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果。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劳动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立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 个月。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在实行试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上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依其工作性质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确定:
  1、实行标准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前未工资发放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 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同岗位的80%.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效取酬。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4、甲方实行工资承包的岗位,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用人部门的承包协议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劳动合同职业培训教育网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
  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
  7、请人代工的;
  8、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9、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或不接受岗位调整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三)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九)当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向公司人事部门申报审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女工孕、产期待遇以及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及因工或因病死亡应享受的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由于当事人乙方的过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产的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违反培训协议时,按培训协议条款执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关键技术的核心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工作,公司二年内以本地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保密费。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将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双方协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重要文书和法律文书无法当面送达时,按地址 邮编 收信人 当面送达。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劳动合同9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
  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相关行政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分级管理体制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六条 各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当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劳动用工备案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向其收取抵押性钱款、物品或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以及要求提供担保。
  第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查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第十一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因特殊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能签字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签。
  实行租赁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用人单位,依据租赁合同或者承包合同,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出租人、发包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被委托人时,可以代表出租人、发包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聘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当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除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款外,还可以订立以下条款:
  (一)试用期;
  (二)培训;
  (三)保密事项;
  (四)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申请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最新劳动合同10
    甲方(用人单位):
  住 所:
  性 质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现 住 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络人及连络电话: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是计算加班工资等非基本工资劳动报酬的唯一基数,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按岗位性质决定基本工资数额,公司有权按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及相应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下列各项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绩效奖、年终奖以及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三)各类补贴、全勤奖、津贴、奖金、工资工龄等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费:在经过无加班工资36小时加班后,员工如还有通过正常程序经批准后的加班的,则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考勤上的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公休、法定节日加班费,按每月发放。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
  1、 甲方依法代釦代繳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2、 甲方依法代釦代繳的应当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3、 法院判决、规定中要求甲方代釦的抚养费、赡养费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销售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规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有贪污盗窃、职务侵占、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乙方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签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最新劳动合同1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
  本合同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_____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_____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_____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_____,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_____。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_____%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鉴证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12
    编号: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共3页。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二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最新劳动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乙方保证符合甲方如下录用条件:
  (1)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岗位工作。
  第六条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八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三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五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六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八、劳动纪律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三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劳动记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乙方参与甲方项目的,在项目结束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在项目未结束时辞职,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甲方无项目管理规定的,乙方应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工资和奖金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四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为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个月。
  第四十五条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六条下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甲方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五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或者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除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作为赔偿金外,应按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时间的,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视为乙方辞职,甲方可通知乙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条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条甲乙双方签订的《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最新劳动合同1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招用乙方为临时性用工人员,用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资按乙方工作技能定为 元/天,工资结算方式工作到期结算工资。主要岗位为 工种。
  二、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三餐和住宿,免费为乙方提供岗位用品工具。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生产管理人员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使用生产操作工器具和设备,保障自身的安全生产,严禁违章操作,如乙方违章作业出现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工作时间按甲方员工上下班时间执行。
  五、乙方如长期在甲方工作,工资待遇另行协商。如因甲方工作需要延长临时用工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临时性用工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一条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月)。
  试用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部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xx。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岗位(工种)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项工作制。
  (一)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的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三)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乙双方协商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则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并依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员工薪酬实行月工资制度,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店龄工资及津贴组成,具体标准参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 元。 实行底薪加提成工资的,每月底薪为 元,提成为完成工作定额的 %计提或为依据甲方针对某一单项奖励规定计提。
  第十三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假期。
  第十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加班加点工资;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加班加点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4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应补贴 元。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在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还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工作指标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将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2、 3、 4、 5、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根据经营情况进行优化调整,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协商在合同期限届满后15天内办理续订或解除相关手续;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具体内容届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决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条 乙方书面申请辞职后最后一个月工作期内,因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
  第四十二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xx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十二、其它
  第四十四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自愿遵照执行。
  (一) 《员工手册》 (二) 《岗位说明书》
  (三) 《员工离职补充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规和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新的国家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七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 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