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芸众生,孰不爱生?爱生之极,进而爱群。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协议书通用【15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借款协议书1
ddd 甲方:(借款人暨投保人)xxx
乙方:xx保险有限公司
甲方为 号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经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同意,甲乙双方就保单借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 号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为质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具体借款金额见附件2(保单借款借据)。甲方借款须依法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所借款项的0.05%。
二、最高借款额度:借款不超过借款当时保单个人账户价值总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将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不会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上浮0.25%与每月结算利率上浮2%中较高的一项;乙方有权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调整万能保险借款利率。
四、甲方保证:用于借款的保单是所有权无争议,未作担保、未挂失、未失效或未发生止付情形的保单。如甲方用于借款的保单被质偿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投保人申请借款的保单应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向甲方返还保单。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贷款期间内可在最高借款额度内申请增借,增借后保单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保单当前个人账户价值的80%,增借日为增借款项的起息日。
七、借款利息:甲方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前缴付借款利息,直至借款金额及利息全部偿清为止;若逾期未付利息,则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并入借款金额中计算利息。
八、若未还清的保单借款及利息、退保手续费的总金额等于或超过保单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九、借款未清偿前保单如发生生存金给付,乙方直接将生存给付金额先行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支付给保单受益人。
十、甲方与被保险人同意:当发生理赔给付时,乙方有权直接将理赔金偿还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本息,余额再行支付给原受益人。发生死亡理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出险日为准,发生非死亡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做出理赔决定日为准。
十一、如果发生乙方需退还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将需退还的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偿还部分借款本息或全部借款本息。
十二、在借款期限内,乙方不受理甲方关于投保人变更、部分领取帐户价值、保单迁移的申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业务章)xxx
经办人签章:xxx
xx年xx 月 xx日
被保险人签字:xxx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xxx
借款协议书2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为了使,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1、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乙方至___年___月___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执行,具体为:。
2、抵押物
乙方将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3、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
(2)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4、违约责任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5、本合同经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协议书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 )
二、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总计20xx年X月XX日。
三、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打入乙方在开立的帐户中,帐户号: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登记证号)抵押给乙方。抵押权利价值。
六、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甲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检查。
抵押期间,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抵押期间,经乙方同意,甲方可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或其他担保人清偿。
七、借款到期日甲方应一次性偿付甲方相应的本金和利息。如甲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付相应金额,乙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得款项超过乙方债权部分,归甲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务的,乙方继续对甲方及其他担保人行使追索权。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XX份,双方各执一份,XX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借款协议书4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
汽车品牌: 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 车牌照号:
汽车颜色: 购车合同号:
购车价格: 购车用途: 运输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条 提款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4.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 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公司,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 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
第九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
(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 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编号为: .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
(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详见抵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5)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抵押人应予以配合。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公证、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提存、诉讼费用等,贷款人有权从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2)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而抵押物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3)其它约定事项:
3.质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 (详见质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质权的效力除及于质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质物及其从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交付质权人。
(5)出质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质人应当将质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6)质物由贷款人占有和保管,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质物。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质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它补救措施。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债权,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得的价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合同债务。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超过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11)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2)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担保人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6、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履约保证保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同时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
(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 抵押 时间从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贷款未还清,该车要接续购买保险全保险种,由贷款方代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违约保费则从其保证金支付。约定投保公司为梧州中保营业部、梧州太保苍梧支公司。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洲信用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借款人 壹 份、贷款人 壹 份,车管所 壹 份。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协议书5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并由丙方担保,三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借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大写款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即交付,乙方收款后当场出具借据,系协议的组成内容。
二、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计算,自出借之日起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 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乙方应一次性将本息归还甲方。
四、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不还或没有在借期届满之日还清本息,则乙方就尚未结清之本息款项一并承担按月利率2%计算的逾期利息之外,同时承担甲方为主张或实现本协议债权所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取证费用以及交通住宿费用等。)
五、如乙方逾期未偿还甲方本息的,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为偿还的本息、违约金(包括本协议第四条所涉及的费用)。保证期限为本借款合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如乙方提供实物抵押,抵押物必须经过出借方选定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并向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的评估、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借款逾期不还的,甲方对乙方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七、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实际交付借款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6
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配偶: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之配偶: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于年月日向出借人申请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对出借人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就本借款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款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 元(大写: 元整),用途为。
2、借款人收款账号为:
3、借款人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账户收款的,收款账户为:
4、如借款人收款账户为其他人的,则出借人向本协议指定账户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账
户支付出借款项的,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履行完毕出借义务。
5、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出借人将出借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为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利息
1、借款期内,借款人按年息%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还未偿还完毕本息的,双方在本协议
中直接确认确认将未偿还的本息总金额计算为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为计算基数,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3、出借人利息收款账户为: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账户的,以出借人书面指定为准。
5、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届满后,借款利息为期款期内利息上浮50%。
第三条还款
1、借款期限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的,借款人应立即还款,先息后本。
2、借款人每月还款,超出当月利息的,剩余部分视为借款人归还的下月利息,以此类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内偿还的借款期内所有利息偿还完毕的,剩余部分才视为归还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之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在履行期满后日内偿还,包括借款人应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第四条担保
1、借款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配偶对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3、担保及保证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诉讼费、保全费等。
4、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为自借款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
5、保证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6、就抵押物、担保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清偿顺序为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债权人垫付的诉讼费及保全费、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第五条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保证人或其配偶,被发现在本借款前有不诚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借款人与配偶离婚的,含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诉时即已视为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
(4)保证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资可能出现较大可能亏损,亏损金额可能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
(6)其他可能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情形的。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后日内,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借款本息及合理费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要求偿还借款本息之日,即视为借款期届满。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文书、法院传票、判决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签收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证人及其配偶: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签字后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证人及其配偶:
借款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解决甲方 所需资金,甲方希望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借款给甲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具体借款金额以甲方出具的借据为准)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利息,利率按照 计算。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还款
借款期限届满后 日内,甲方应当将借款本息全额偿还给乙方。
逾期偿还借款的,对于没有偿还的借款,甲方应当按照月利率 %向乙方支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四、抵押担保
甲方同意将自有的 等财产作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担保,抵押物清单见附件。
五、保证担保
丙方同意为甲方向乙方借款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保证期限为 年。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裁决。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发生的律师费、调查费等费用。
七、生效及文本
本协议经六方签字及/或盖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六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 据
今借到 人民币 元(¥ ),借款期限为 个月。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8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系恋人关系,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以代为偿还多笔债务的方式总计出借给乙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分期偿还甲方借款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双方明确,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____日前至少偿还甲方借款本金____________元,以该还款标准计,乙方共计需偿还______期。乙方还款超过____________元的,则还款的期数依实际情况减少。
二、甲方接收乙方还款的账户为实名开立于 银行的储蓄账户,银行卡号为 ,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___________ 。
三、双方明确,若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按时还款则以上借款共计____________元不收取借期利息。
四、双方明确,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有逾期还款的情形,则自逾期的当期(包括逾期当期)开始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逾期利息标准依据上一个自然月人民银行公布之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作为违约的救济,甲方同时可以宣布整个借款全部到期,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偿还剩余所欠款项。
五、甲乙双方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确认对本协议的字、词、义清楚明确,不存在任何欺诈的情节,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六、若对本协议发生争执,则双方应当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选择诉讼方式处理的本协议所附地址可以作为法院送达的地址。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款协议书9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 9000万 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利率确定。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开户行:开户名:账 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的担保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10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
第四条、 借款利率:________年利率:______% (大写:______)到期还本付息,本合同约定利息合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 合同生效日 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至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为抵押物交于甲方。 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额借款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向甲方全额返还借款款项及应付利息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借据或出具收条结清双方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银行账户往来不作为主张双方债权债务的法定依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11
甲方(借款人):
乙方(银行):
丙方(贷款公司):
鉴于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向乙方贷款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到期,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_________万元,专项用于偿还甲方对乙方到期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借款期限十日以内,不满十日按十日计算,一次性收取借款总金额的定额费用。定额费用在放款时一次性扣除。
二、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专项用于偿还甲方对乙方的到期贷款,为确保该笔借款专款专用,由乙方负责将该笔借款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内。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还款后_________日内,确保向甲方发放新的贷款万元,专项用于偿还甲方对丙方的借款。
四、乙方在发放新的贷款时,为确保该笔贷款专项用于偿还甲方对丙方的借款,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在三方同时到场的情况下发放贷款,由乙方负责将该笔贷款直接支付到丙方指定帐户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丙方向其提供的借款专项用于偿还乙方的到期借款,如甲方改变借款用途,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偿还乙方贷款的,甲方除应立即(限定在丙方向甲方发放搭桥贷款的次日)归还丙方借款外,还应向丙方支付借款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相应的利息等损失。
2、甲方未能按时偿还丙方的借款,逾期后,每天按借款总金额的千分之十五征收滞纳金。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发放新的贷款,如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发放贷款,造成丙方未能按时收回借款本金,则丙方未收回的借款本金、利息损失及丙方因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因乙方管理不善,甲方借款资金未按上述规定用途使用,给丙方造成资金流失,乙方应承担因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法律效力相同。(此页无正文,为《借款协议书》之签署页)
1、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3、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协议书12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人):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并由丙方担保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用于。
第二条: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借款利息为月息%,自乙方借款之日起计息,逾期还款或乙方违约的乙方应按逾期款的日千分之二向甲方交纳滞纳金。乙方所还款项优先扣除利息及滞纳金部分。
第四条:各方约定,乙方采用下述第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还款期限为年月日;
2、按月等额分期还款方式,分为期,自借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还款日为每月日,每月还款额为大写元整。
3、按月分期递减还款方式,分为期,还款时间额度见附件。
第五条:保证条款
1、乙方以自有财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产权证书见附件)
2、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进行违法活动。甲方有监督检查权,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经营及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借款使用情况、进度及经营、财务资金情况。
3、丙方自愿为乙方的担保人自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另提供自有财产作为抵押物(产权证书见附件)。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如出现任何一期未及时或足额偿还款项或出现预期违约(如出现财务、经营风险)时,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提前收回所有欠款。
2、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未向甲方报告使用情况及进展时,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提前收回所有欠款。
3、乙方保证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经济纠纷,在还款期内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提前收回所有欠款。
4、因本借款合同及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5、提前收回贷款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利息,并自提前收回日第2二日起计算剩余款项的滞纳金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
6、各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就合同及相关协议,由公证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各方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自意接受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因合同及附件争议产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1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乙方因信用卡还款,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按次收取,借款额的1。5%) 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本次借款手续费为: 。 乙方必须于20xx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甲方。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按次收取,借款额的1。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按天加收利率0。5% 。
权利义务
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签定日期:
借款协议书14
借 款 协 议
债权人(甲方):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债务人(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担保人(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债务人因资金周转需要,需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双
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协议如下,供各方恪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项人民币(大写)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通过 □现金 □转帐 交付与乙方,乙方出具借据与甲方,借款期限 月。起息日期: 年 月 日。
(二)本协议项下借款月息为 %,按月付息,最后一期利息利随本清。
(三)乙方连续二期未及时足额支付借款利息或累计三期未交付借款利息,甲方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清偿本息。
(四)乙方明确所用借款为 用途,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等任何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五)甲方享有随时对乙方财务的核查权,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提供公司/个人全部资产权证、银行账户、债权债务清单、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等财务帐薄及相关资产文件及变动情况。
(六)乙方提供 (资产)作为抵押,甲方享有抵押权。
(七)除上述抵押外,乙方另提供 (自然人)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到期或提前到期后二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息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八) 三方明确以协议所示住所地为各类法律文件送达地,各方各类文件经挂号/ems邮寄三日内视为送达完成。如地址有变更的均应书面通知各方,否则视为无变更。
(九)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借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一式二份,各方各持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借款协议书15
甲方:扬州市百思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向 银行贷款,甲方为其贷款行为提供了连带担保,现丙方自愿就甲方提供的连带担保提供反担保,各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反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担保的主债权系 年月日乙方与 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号为:)项下的万元的债权。甲方的担保义务系甲方为乙方前述贷款行为提供担保与 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二、基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丙方对甲方的担保债权(对乙方的追偿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三、丙方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丙方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因前述保证合同向 银行承担的全部债务;
2、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丙方的担保期间为乙方担保债务产生之日起2年,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2年。
六、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由乙丙双方承担。
七、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与其他合同文件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约定为准。
八、合同各方签订本协议所预留的地址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当在变动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