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工作计划锦集【6篇】

发布时间:2024/3/3 11:33:00 编辑:ikaixi 手机版
 
不经历凛冽的寒风,不会有梅花的怒放;不经历素裹的寒霜,不会有翠竹的坚韧,不经历厚重的白雪,不会有青松的挺直;不经历寒冷的冬天,不会有明媚的春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品工作计划锦集【6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药品工作计划 篇1
    为了让自己的销售业绩变得更好,现将本人的医药销售工作计划计划如下:
  1.每月要增加至少15个以上的新客户,还要有5到10个潜在客户。
  2.每月一个总结,看看自己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误,及时改正下次不要再犯。并及时和内勤沟通,得到企业的最新情况和政策上的支持。
  3.见客户之前要多了解客户的状态和需求,再做好准备工作才有可能不会丢失这个客户。
  4.对所有客户的都要有一个很好的工作态度,但是对有一些客户提出的无理规定上,决不能在低三下气。要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企业形象。
  5.客户遇到问题,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要先做人再做事,让客户相信我们的工作能力,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6.要对企业和自己有足够的信心。拥有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全年任务。
  7.与其他地区业务和内勤开展交流,有团队意识,这样才能更好的了解最新的产品情况和他们方法办法。才能不断增长业务技能。

  药品工作计划 篇2
    一、加强药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做好新版GSP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省、市局的部署,自20××年6月1日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新版GSP工作。
  二是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开展“整顿购销渠道、规范票据管理”活动,突出药品进货渠道、验收记录、合法票据及温控设备、特殊药品等方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
  三是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按照新版GMP和分级管理规定,对辖区内2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
  四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皖食药监市【20××】73号精神,在11月底完成监督检查100%覆盖。
  五是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监督检查。
  六是巩固“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和养护环节的监管。对提交“规范药房”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验收检查。
  七是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全年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00例。
  八是加强重点品种监管。做好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和疫苗等重点品种监管。
  二、加强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坚持和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落实药品经营企业约谈制度,建立药品企业违法违规通报制度,制定县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建立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全年开展2次轮训,重点培训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新版GSP和药学专业知识,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和GSP认证企业人员业务知识考试工作,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

  药品工作计划 篇3
    我来给你介绍几位“过来人”关于怎样做好“开票员”的感悟。
  怎样做好一名“开票员”
  说实话,做一名开票员对我们来说有很大的挑战性。我在开始开票员岗位工作之前,对其工作还知之甚少,尚处于熟悉、学习、摸索阶段,不过,我觉得只要自己努力学习和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我相信自己能够胜任。
  我认为,要做好一名优秀的开票员,就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1. 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所谓的专业知识就是对公司的库存品种的品名、规格、厂家,特别是商品名要了解和熟知,至少要了解这一品种的功能主治,当然了,要是知道它的包装情况那是更好的。
  2. 有很好的业务知识:我们要熟知医药市场信息,该药品的底价是多少,它的涨跌情况,什么价位是目前的行情,哪些品种现在紧缺,哪些品种需要促销,哪些品种是利润品种等,心里都要有一本册。
  3. 要有很好的沟通技巧:要熟知客户、了解客户,知道怎么去和客户沟通,既能给客户满意的服务,又能为公司创造较大的利润。
  4. 做好通信员:开票员是市场与采购部之间的桥梁,因此,开票员要作好信息传递工作,把有用的、准确无误的信息快速反映给采购部,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永远处于优势。
  2)开票情绪
  弹指一挥间,不知不觉我来到公司已经半年多了。每当夜深人静,一想到我的开票,眼前就会浮现出一幅美好的工作情景。现代的办公设备,热情的同事,和谐的工作气氛。这其中有过欢笑,也有过艰辛。
  众所周知,开票是一个公司与客户最近距离接触的工作,如果没有业务员在场,我们就成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联系纽带。公司有什么销售政策给客户,客户有什么要求和建议,需通过我们传达给公司。有时候,难免会碰到一些客户在价格上讨价还价,会在品种、规格、产地上不满意,甚至恶言相向,但是我们都会耐心的跟他们解释,直到拿下这个计划。作为开票员,我深深地体会到,我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或者仅仅是说话的语气,都会影响到客户对我们公司的印象和信任。
  在这儿,我学到了不少,也成长了不少。既有业务知识上的收获,也有为人处世的收获。正如一本书上所说:“在这里,你会看到阳光,会看到细雨;在这里,你会摸到伤痛,会触到真诚”。
  3)为实现自我而努力
  商业公司:何佳文
  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许多多的分岔口,要不断的进行选择,每个选择都是一个新的挑战。通过商业公司这次内部招聘考试,我顺利的考上了开票员这个岗位,对于我来说,担任开票员这个工作也是我人生中的一个挑战。
  很多人都羡慕开票员的工作,认为只要当上了开票员就会有丰厚的薪酬。但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我知道她们付出了很多,也承受了很多外人难以想象的压力。一份劳动一份收获,正因为这些,我才决定要通过考试成为她们中的一份子,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业务能力,实现自我价值,成为这个优秀团队中的一份子。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如果不努力势必会被淘汰。开票组实行的是末位淘汰制,如果连续三个月综合排名都是最后一名的话,就会被淘汰。所以我会虚心向开票组的每位“前辈”学习,尽快熟悉价格,掌握业务流程,处理好与业务员、与客户服务组以及仓库各位同事的关系,了解客户需求,提高沟通技巧,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到这个团队中。我也希望能够得到各位同事的帮助和支持,我会为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全力以赴。

  药品工作计划 篇4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 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 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药品工作计划 篇5
    1.上半年的主要完成的重点: 市场网络建设方面:
  新开发了广东、广西、云南、湖北、湖南、北京、天津、江苏、安徽、辽宁、河南、山西、内蒙、浙江、新疆等省,完成了地区经理的招聘、考察工作,达到了网络布点的效果,为下半年的点面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矗
  2、市场控制:
  通过公司的大力支持,关闭了太和市场,保证了销售价格的上升,释放了市场开拓费用,基本上遏制了低价冲货、窜货、为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也给以前老业务员提供了一定的信心,市场在稳定发展。
  3、费用与货款回收:
  上半年年公司销售费用除了一次武汉会议、武汉试点会议费用、出差费用外,公司对市场投入较少,但货款回收基本上实现了60天内90%以上。
  20xx年全年计划销售70万盒,力争100万盒,需要对市场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对进行更细致的划分,并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和要求。
  一、目前市场分析:
  目前在全国基本上进行了点的销售网络建设,但因为零售价格过低,18.00元/盒,平均销售价格在11.74元,共货价格在3—3.60元,相当于19—23扣,部分地区的零售价格在17.10元/盒,因为为新品牌,需要进行大量的开发工作,而折合到单位盒的利润空间过小,造成了代理商业或业务员不愿意投入而没有进行必要的市场拓展.
  经过与业务员的大量沟通,业务员缺乏对公司的信赖,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表面简单,实际复杂,加上地区经理的感情及不合适的沟通措辞其他相关因素,造成了心理上的压力,害怕投入后市场进行新的划分、或市场的失控,造成冲货、窜货的发生,不愿意进行市场投入,将变为情感的销售,实际上,因为低利润的原因,这样的情况将可能持续到每个市场的润利润在10000以后才有所改变。
  如果强制性的进行市场的划分,因为公司没有进行必要的投入、更没有工资、费用的支持,加上产品的单一、目前利润很少,并没有让业务员形成对公司的依赖、销售代表对公司也没有无忠实度,势必造成市场竞争的混乱,相互的恶意竞争,不仅不能拓展市场,更可能会使市场畏缩。
  二、营销手段的分析:
  所有经营活动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营销模式,而不是所谓的放任自流,凭借代理商的主观能动性去把握和操作市场,因为产品价格定位、产品用途的定位、同类产品的竞争分析等综合因素的考虑,更不可能期望于业务员替换单盒利润空间大的某个产品,事实上也是如此,与我来公司的前提出的以0TC、以农村市场为目标市场的市场销售定位为主、以会议营销实现网络的组建和管理,迅速提高市场的占有率。而依据业务员的自觉性来任其发展,公司只能听凭市场的自然发展,失去主动性。
  三、公司的支持方面分析:
  到目前为止,公司对市场支持工作基本上为0,而所有新产品进行市场开拓期,没有哪个企业没有进行市场的适当投入,因为目前医药市场的相对透明,市场开拓费用的逐步增加,销售代表在考虑风险的同时,更在考虑资金投入的收益和产出比例,如果在相同投入、而产出比例悬殊过大,代表对其的忠实度也过底。而比较成功的企业无疑在新产品进入市场前期进行必要的支持与投入。
  四、管理方面分析:
  新业务员及绝大部分业务员对公司管理存在较大的怀疑,几乎所有人的感觉是企业没有实力、没有中外合资企业的基本管理流程,甚至彼此感觉缺乏信任、没有安全感。
  企业发展的三大要素之一是人力资本的充分发挥、组织行为的绝对统一、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吸引及绝对的凝聚力。
  管理的绝对公平和公正、信息反馈的处理速度和能力的机制的健全。而目前公司在管理问题上基本还是凭借主观的臆断而处理问题。
  根据以上实际情况,为了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智能部门的能动性、提高销售代表对企业的依赖性和忠实度,对20xx年下半年工作做出如下计划和安排:
  一、市场拓展和网络建设:
  目前市场基本上实现了布点的完成工作,通过近半年的彼此磨合与考察,对目前所有人员的资性程度应该得到认可,为了绝对回避风险,企业应该确定其管理的主要地位,然后适当进行必要的诱导和支持,进行市场的拓展和网络建设工作,具体要求 北京、天津下半年销售任务:52800盒、实际回款45600盒公司铺底7200盒
  1、上海
  建议:公司必须进行市场的投入,对上海实行单独的操作模式,实行底薪加提成的薪金制度,作为公司的长线投资市常
  2、重庆
  其从事新药推广时间短,地区管理经验不足,但为人勤奋,经济能力弱,可能会扣押业务代表的工资、费用,挫伤业务代表的积极性。根据以往的工作经历,喜欢冲货、窜货。
  市场要求:
  必须保证有1000个以上终端,对目前的市场进行必要的摸底,然后要求招聘招商。注意了解货物流向。
  下半年销售任务:37200盒实际回款:30000盒公司铺底:7200盒
  3、黑龙江
  4、辽宁
  有较长时间的OTC操作管理经验,市场熟悉,但辽宁市场混乱,尤其是OTC竞争激烈,一般要店促销人员很多,费用过大,需要提醒向农村市场转移。
  下半年销售任务:36000盒实际回款28800盒公司铺底7200盒
  5、河北
  能力强、但缺乏动力

  药品工作计划 篇6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舟食药监稽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与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与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与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20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开展药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药安全。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以局长谢勇为组长,徐海虹副局长为副组长,汪勇良、邬海玉、徐亮、窦雁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2、结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在全面掌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内涵基础上,认真梳理当前药品零售企业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检查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3、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要抓住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对零售企业人员资质、药品购进、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非法渠道购药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各类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4、查处与规范并重。专项检查工作要与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gsp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予以查处。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严重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和gsp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教育并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gsp规定要求经营,从根源上解决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运用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手段,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制度化。
  5、认真分析总结,提出对策思路。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在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客观评评价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并对检查中遇到的监管难点和重点要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思路。